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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中華民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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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旗 中華民國國徽
中華民國1912年宣稱擁有主權的領土(淺綠色),以及目前實際統治的領土(深綠色)。
中華民國1912年宣稱擁有主權的領土(淺綠色),以及目前實際統治的領土(深綠色)。

中華民國係喺東亞嘅一個民主共和國,喺西元1912年1月1日成立,係東亞第一個獲普遍承認嘅共和立憲制國家,同时亦係兩次世界大戰嘅主要戰勝國同聯合國五個主要創始會員國之一。其國旗訂為「青天白日滿地紅」,國花係梅花,官方曆法民國紀年國定語言標準漢語(又稱為國語),文字則使用漢字(即繁體中文,亦稱為國字)。

中華民國因革命黨人宣統三年發動嘅辛亥革命而誕生。建國初期,初萌芽嘅民國體制曾遭受到兩次帝制復辟嘅挑戰,各地軍閥勢力群起並立,逐漸淪為北洋軍閥相互執政同爭奪政權嘅局面。民國十七年中國國民黨領導嘅國民政府成功以北伐,喺形式上統一全國,並實施訓政;但國家內憂外患不斷,民國廿六年民國卅四年間更同日本全面爆發戰爭。對日戰爭勝利後,國民政府喺民國卅六年頒布憲法,正式實施憲政與此同時,同中國共產黨發動全面內戰,國民政府改組後嘅中華民國政府喺內戰中失利,失去原立國基礎中國大陸嘅控制權,中國大陸則喺中共之下另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至此形成臺灣海峽兩岸直至今日嘅長期分治同對立

中華民國政府民國卅八年底遷往臺北後,其實際管轄的領土僅餘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等地。為了清除共產勢力,中華民國政府在民國卅六年民國八十年間實施動員戡亂凍結憲政體制,並長期實施戒嚴,因此引發白色恐怖民國六十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國際地位轉趨低落。但1950年代以來,中華民國政府以臺灣作為「復興基地」,全力發展經濟事業,使中華民國名列亞洲四小龍之一,創造舉世矚目的「臺灣奇蹟」。1980年代後期以來,由於國內反對派人士的長期抗爭、以及國際情勢的改變,中華民國政府逐步恢復憲政,並實施多項民主化臺灣本土化措施,與中國大陸的關係和交流也逐漸改善。民國八十九年第二次總統直選,更成功實現華人史上首次的政權和平轉移

中華民國喺政府遷臺前,全國劃分為35(包括內地十八省東北九省塞北四省西部三省臺灣),西藏蒙古等2個地方,以及海南1個特別行政區,共計38個一級行政區劃,並另以首都南京同11個大型都市直轄市面積廣達1141萬8174平方公里,外觀形狀呈一個「秋海棠」形。現今之實際統治領土(法定名稱為「自由地區」)則轄有臺灣福建2省(已虛級化;轄區包含13、3),以及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等6直轄市,面積約為36,188平方公里;其中,臺北市係中央政府所在地